中标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568.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12-04-01-99646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检测基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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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91513223MA66D6K75D | 567.80152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海峰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9202000194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科建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91440604MA517JBK0N | 565.4752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钟永洪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220230459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1373W | 570.130000(万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梁校明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3202315950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0007444927143 | 562.5673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肖熙国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020120293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新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联设计院(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CU7HU3W | 568.790000(万元) | 合格 | 9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梁嘉尉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220222192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骏功路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020-8222315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8133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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