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公司国华投资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五矿萝北一期200MW风储项目送出工程一体化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9271,招标人为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五矿萝北一期200MW风储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位于鹤岗市之东,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相望,国境线长145.6千米,西北与嘉荫县相连,南与汤原县、桦川县为邻,东南与绥滨县毗连。总规划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5MW的风电机组40台,本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环山变电所并入电网。项目场区位于山峰中间夹沟地势,风电机组位置地势起伏不大,交通较为便利。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建风电项目工程,将根据项目核准文件和指标的获取情况确定一次性建成,建设总规模为200MW。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220kV升压站内出线间隔终端塔至环山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进线构新建220kV线路(约为50km),环山220kV变电站扩建1回220kV线路间隔。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送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送出工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拟建场站的电能质量分析专题、无功补偿分析专题、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勘测设计方案编制。同时负责收集编制所需的电网资料、地方政策、地方规划、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发包人方案评审及评估、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相关报告的修订修编等工作,取得本项目在内外部手续办理时对应的意见及批复,配合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等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2.1.3计划工期:
具体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建设期竣工转至投产运营期3个月后为限。完成现场踏勘选点工作:合同签订且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后14日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期:合同签订且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后35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且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后3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完成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竣工图为项目投产后1个月内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
(1)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2)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
(3)不发生质量事故。
(4)工程达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线路勘察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线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0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四街 0452-2717897
邮 编:
联 系 人:田歌
电 话:0452-890444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58132348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