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2152022bcs00015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公司大同市云州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树平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市泰锦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俊红0352-7298458
中标公司大同市云州区锦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2152022BCS00015
二、项目名称: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不限 | 批 | 投标报价:687000(元) | 大同市云州区锦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大同市云州区周士庄镇周士庄村 | 91140215MA0L1WRG1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 |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5日历天 | 张振峰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秀英,王力,王海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云州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云州区政府大院
项目联系人:李树平
项目联系方式:1893522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泰锦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永乐路与重熙街交汇处馨泰佳园外围永乐路86号
项目联系人:曹俊红
项目联系方式:0352-729845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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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1402152022BCS00015
采 购 人:大同市云州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泰锦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6
一、总则6
二、磋商文件7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9
五、采购程序10
六、签订合同14
七、保密和披露15
八、询问和质疑16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17
十、其他规定17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19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20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41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52022BCS00015
项目名称: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68.980324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3日至2022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馨泰佳园外围永乐路8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同市云州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大同市云州区东街
联系方式: 1893522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同市泰锦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同市平城区馨泰佳园外围永乐路86号
联系方式: 0352-7298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俊红
电 话: 0352-729845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概况 |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见采购需求部分。 |
2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万元。 |
3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捌佰零叁元贰角肆分,¥:68.980324万元 |
4 |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要求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若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磋商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证明材料(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任意一种)(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磋商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任意一种)(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信用记录;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5 |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报价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主要业绩(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施工方案; 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
6 | 保证金 要求 | 本项目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的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日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单位:大同市泰锦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北路支行 帐 户:0504045309200139682 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一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 |
7 | 响应文件有 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2份,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仅用于存档。 |
9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不要求 要求,请供应商在磋商开启现场时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笔记本电脑。 |
10 | 磋商中可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11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经济、技术专家2人,甲方代表1人。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竞争性磋商总预算金额69万元,最高限价:68.980324万元。
2.定义
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
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3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条。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3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磋商报价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10.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7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装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目录中的每一项内容均须对应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起自“1”开始编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10.8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0.9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
13.1 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4.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6.2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16.3 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从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
16.4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组织开标程序
17.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17.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17.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18. 组织磋商程序
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
18.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
18.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18.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8.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18.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8.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18.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19. 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确定磋商方案
20.1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0.2 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磋商
2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 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报价进行记录。
22.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报价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
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商务部分15分
a、质量承诺(2分)
承诺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b、工期承诺(2分)
承诺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c、业绩证明(6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
d、响应文件质量情况(5分)
响应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4-5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3分。
(3)施工方案55分
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 10分
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 8分
3、技术劳力要求 5分
4、机械、机具安排 5分
5、冬、雨季施工措施 5分
6、质保措施及质保体系 6分
7、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6分
8、施工安全、消防措施、技术保证措施 5分
9、现场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5分
24. 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折扣最高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7. 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如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7.3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成交服务费
2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按百分之百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29.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集成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之前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质疑
33.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答疑会时以书面形式提出。
33.3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1)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在磋商截止日之前未提出质疑的;
(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7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其他规定
35、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是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期),如不提供相关证明不予优惠。
36、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 4%、价格分4%。
如不提供相关证明不予优惠。
37、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自制相关表格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2、工程地点:大同市云州区。
3、工程概况:该项目包含电力电路管沟土方、室外直埋电缆、室内电线安装、旧电箱拆除、配电箱安装等工程。
二、采购需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工程量清单:另附。(具体实际工程量以验收评审为准)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四、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 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暂列金额: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 名 称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交货 方式 | 交货 地点 | 计划 交货 时间 | 备注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 名 称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交货 方式 | 交货 地点 | 计划 交货 时间 | 备注 |
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
二、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技术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提到的文件。
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云州区政府大院电网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报 价 函
报 价 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货物/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磋商报价(人民币/元) | 大 写: 小 写: |
质量承诺 | |
工期承诺 | |
备 注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五、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主要业绩
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主要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六、施工方案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
(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
(3)技术劳力要求
(4)机械、机具安排
(5)冬、雨季施工措施
(6)质保措施及质保体系
(7)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8)施工安全、消防措施、技术保证措施
(9)现场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二:
账户信息函
: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为 ,交付报价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质疑函
:
我公司对 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章、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系方式)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附件 | |||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银行汇票( )支票( ) | 后附凭证 | |
汇款人名称 (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
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递交采购代理公司。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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