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庄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城东院区区域中医药制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城东院区区域中医药制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中医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城东院区区域中医药制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市中医医院一期院内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52㎡,建筑面积约9660.26㎡,其中地上五层总面积为8026.94㎡,地下一层总面积为1633.32㎡。投资概算约1.06亿,主要功能设置包括医疗设备、信息化平台、智能物流系统、中药制剂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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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以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工程施工期间相应监理工作及相关咨询服务的需要。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投标项目中没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 | |||||||||||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自行下载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制作上传 | |||||||||||
七:其他说明 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中医医院 马主任 ;联系方式:18763298777;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葛经理 联系方式:0632-3191678。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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