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缆主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02.0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10-9915
预算金额1602.02万元
招标公司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1602.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缆主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缆主 材采购项目(GN2024-10-9915)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2月25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根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020285.24元。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 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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