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15: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试修特种车辆修理修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修服务招字2022-4-1号
佳华招采2022-065
1.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1.1项目名称:试修特种车辆修理修缮服务。
2.1.2服务内容:修井机、抽汲车、清腊车、三用车等特种车辆及附属设备设施的修理修缮。
2.1.3服务标准:详见试修特种车辆修理修缮技术方案。
2.1.4计费依据:固定含税单价,分人工、车辆、配件据实结算。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所属车辆的年检代理,按每辆车2500元固定含税价格结算。
2.1.5计费标准:见附件3。
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2招标范围:要求为招标人所属试修特种车辆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现场、进厂修理修缮,代理招标人所属车辆年检服务。
2.2.1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遂宁区块(四川省江油市、广汉市、遂宁市、南充市及资阳市等辖区),维修服务预估金额为200万元,含13%增值税。
标段二:重庆区块(重庆市、四川达州等辖区),维修服务预估金额为160万元,含13%增值税。
标段三:自贡区块(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自贡市及内江市等辖区),维修服务预估金额为120万元,含13%增值税。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标标段顺序。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修理技术标准及规范
严格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及规范:
GB/T25428-2015《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
GB/T15746-2011《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
SY/T6117-2016《石油钻机和修井机使用与维护》
2.3.2修理内容
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修井机、抽汲车、清腊车、三用车等试修特种车辆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现场、进厂修理修缮。
2.3.3服务承诺保障
*2.3.3.1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常用材料并出发提供服务,到达现场时间小于12小时。
2.3.3.2承诺需更换的配件材料在两个日历日内提供到现场。
2.3.4其他详见《试修特种车辆修理修缮服务技术方案》。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2.3.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试修服务招字2022-4-1号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担保协议,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上三项的①证书复印件和②网页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须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30日至2022年05月0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17时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版)发送至邮箱:1129810516@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试修特种车辆修理修缮服务”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到账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
4.6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7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回函》。
4.8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邮箱:1129810516@qq.com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账号: | 2008014210001362 |
缴费账户: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5楼508号会议室)。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标段(大写:壹万元整/标包),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 | 招标机构: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9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5楼508号 |
邮编: | 610051 | 邮编: | 610031 |
联系人: | 陶女士028-86017202 | 联系人: | 黄女士028-87751350 |
电子邮箱: | taoxy_zcy@cnpc.com.cn | 电子邮箱: | 11298105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