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车型
租车时间
参考价格
折扣率
1
5座
轿车A级、小型越野车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内)
380元
超过8小时或15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2.5元/公里结算
98%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内)
260元
超过4小时或10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2.5元/公里结算
轿车B级、小型7座商务车、中型越野车
460元
超过8小时或15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2.8元/公里结算
290元
超过4小时或10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2.8元/公里结算
2
7座商务车、 7座越野车
580元
超过8小时或15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3元/公里结算
超过4小时或100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元/小时或3元/公里结算
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暂定二年,租赁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本合同期为壹年,自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7日止。合同到期后,根据对乙方的考核及履约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租赁服务合同。
1、租赁费结算方式:以全日租和半日租核算,按月结算付款。结算时按统一价格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价=用车次数(租车时间)×相对应车辆车型的参考价格×折扣率。
2、乙方应在每租赁月度末与甲方就当月的车辆租赁费进行结算,甲方在每下一月内支付乙方上一月的结算车辆租赁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1、车辆要求:
(1)公司所有车辆须全部具备合法手续。
(2)车辆手续齐全,年检合格,车况较好,车容美观,性能可靠,配置冷暖空调。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外,购买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元以上,不计免赔险等。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乙方按保单所示险种及保额负责赔偿事宜,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5座轿车。A级:价位12万元左右,排量1.6L以上(含1.6L)、混动或纯电,参考车型:捷达、东方悦达起亚、丰田卡罗拉、大众宝来、大众朗逸、日产轩逸等;B级:价位18万元左右,排量1.8L以上(含1.8L)、混动或纯电,参考车型:日产天赖、大众帕萨特、别克君越、丰田凯美瑞、广本雅阁等;
(4)7座商务车。参考车型:猎豹、比亚迪、上海大通、别克GL8、本田奥德赛等;越野车。参考车型:大众途观、现代i35,丰田威兰达,本田皓影等。
2、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具备与车型相适用的驾照,并有3年以上专职驾龄,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无暴力违法记录或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服从甲方安排。
按预约用车时间提前15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严格按甲方要求执行工作纪律,服从相关合理化工作安排。17座(含)以上车辆提前2天预约用车。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年度服务目标及年度租赁服务计划,并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按合同规定按时配合乙方开展租赁服务工作,并对乙方在岗位配置上提出合理性建议。
4、乙方驾驶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因劳动关系所形成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过程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
6、依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租赁服务费。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合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经甲方审订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如因管理失误造成甲方工作与之相关方面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系统培训方可上岗,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4、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各类有效证件及手续的督办和审验,并按要求提供人员名册报甲方备案。
5、乙方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轨、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应及时调离此类人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政策,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为员工在宁乡市当地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7、乙方自行负责其员工的病、老、伤、残、亡和其它任何事故、事件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8、租赁期内,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9、乙方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双方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其他工作。
10、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整改的,应在五日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核评定,乙方服务年度平均满意度高于80%,乙方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2、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取消或调减租车费预算,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乙方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转让合同租赁服务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转包期内的租赁服务费用。
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乙方须保证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若综合满意度低于80%,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限期整改不到位,甲方视具体情况按月扣发3000-10000元作为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三次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如乙方在相关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突击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月总费用中扣除3%-10%作为违约金。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由宁乡市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承诺、补充协议等涉及双方权利及义务的全部采购信息、资料、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