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

2.2 项目编号:2024-CG-162

2.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重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合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家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单位库,有效期2年,后期采用分配的形式选择项目代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至少具有1个省级及以上金融行业或省级以上大型企事业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或订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场地要求:投标人在重庆市内需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若为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若为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4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注:以上(1)-(7)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7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1022日至2024 1028期间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7246627@qq.com,并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已收到。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为:20241112 9 30-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栋28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20241112 10:00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3)67592922,1592293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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