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6年6、8、14号线对讲设备(具备网络传输信号功能)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公告编号 | PN-2023-AD-436-T-AD-4-07 | 截止日期 | 2023-11-29 |
招标代理 |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2024年-2026年6、8、14号线对讲设备(具备网络传输信号功能)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6年6、8、14号线对讲设备(具备网络传输信号功能)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投标单位不满3家,现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已报名成功单位仍需完成网上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了改善部分车站对讲系统老化、存在信号盲区的现状;解决传统对讲受距离限制,远距离无法联系,且没有平台可以进行管理等问题;并满足大型活动时远距离通信及调度的需求。拟使用“具备4G或5G网络传输信号对讲通信技术”和“对讲管理平台技术”进行通信服务,解决传统对讲受距离限制,远距离无法联系的问题,并实现平台可视化管理。
根据服务内容补充线路配置数、满足远距离及站外通讯、大型活动组织的需求服务,预估6、8、14三线28个站点共需350台网络传输信号功能对讲提供通信服务,其中所需1.4寸屏对讲手持终端设备(含配件耳机/副座充及网络使用租用费)294台、4寸屏对讲手持终端设备(含配件耳机/副座充及网络使用租用费)56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近3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29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29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1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瑞纹
招标人地址:中山北路288号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奕玮、曹国俊
电 话:18801911325、13761426332
传 真:63230868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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