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疏勒县解放西路4号院(前海家和园二小队小区又称农三师建筑公司二队)3幢1单元402室的
公告
疏勒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网址:http:// 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疏勒县解放西路4号院(前海家和园二小队小区又称农三师建筑公司二队)3幢1单元402室(不含可搬移的家居、家电及设备)。
评估价:265698元, 起拍价:203258.97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该标的物位于疏勒县解放西路4号院(前海家和园二小队小区又称农三师建筑公司二队)3幢1单元402室。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总层数5层,标的物位于4层,用途住宅,房屋性质:集资房,目前被疏勒县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登记建筑面积为96.974平方米,室内已简单装修(瑕疵:此房屋已出租,租期6个月,租赁期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
标的物区域周边有疏勒县第二小学,疏勒县中心幼儿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邮政局,疏勒县人民医院,商场,菜市场,交通便利,附近有餐厅,药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区域内无厂矿废气排放,周边基本无交通及住宅噪音污染,无高压输电线路、无线电发射塔等,无大型垃圾站,区域自然环境较优,标的物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通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于2024年8月29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疏勒县人民法院联系安排时间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截至目前欠本年度物业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标及视频等资料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瑕疵的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有意竞拍者请联系疏勒县人民法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疏勒县人民法院;
账号:62326383001028748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
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以便法院查收。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 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疏勒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998-5639592,15109988093
联系人:艾日夏提江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疏勒大道55号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疏勒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