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民市净水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委托运营服务
协助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金额
5635.6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2101000z8c000018001001
预算金额
5635.63万元
招标公司
新民澎源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瀚水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芳华产业规划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常萍024-2338111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8
公告正文
新民市净水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2101000Z8C00001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民市净水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5635.63万元,招标人为新民澎源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确定新民市净水厂协助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商一家,为本项目提供协助 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民市净水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民市净水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其他
预算金额:年均委托运营服务费为1878.54万元,总服务费5635.63万元/3年。 最高限价年均委托运营服务费为1878.54万元(权重50%)总服务费5635.63万元/3年权 重5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 如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低于60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材料到 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购买文 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uoqh@smart-tech.cn”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后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经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 售价:500元/套 标书款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沈阳芳华产业规划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 1155280988888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澎源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60号 联系人:张瀚水 电 话:13998639995 电子邮件:11374261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芳华产业规划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河区青年大街209-2夏宫城市广场38层3808 室 联系人: 常萍 电 话: 024-23381118
电子邮件: guoqh@smart-tech.cn 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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