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7.69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云峰
中标公司云南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57.69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超君
公告正文
公示有效期: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招 标 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工程名称:蒙自市苗族村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第一中标侯选人:云南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冯国平证书名称及编号云153141471414
第二中标侯选人:云南正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强证书名称及编号滇201181300102
第三中标侯选人:云南鸿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超君证书名称及编号滇2291315323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建设规模:(1)饮用水源地保护保护工程
水井加固改造3座,隔离防护围栏60m。
(2)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   
1)新建1500×1500mm毛石浆砌污水收集沟135m,500×600mm混凝土暗沟240m,400×500mm混凝土暗沟530m,300×500mm混凝土暗沟390m,300×400mm混凝土暗沟236m,300×300mm混凝土暗沟535m;修缮污水收集沟1358m。
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管5493m。Φ700塑料检查井464座。
2)新建2套氧化塘+表流湿地系统污水处理系统,3套氧化塘处理系统,3100m2生物缓冲带,4×3.5×1.5m沉砂池1座,3×2×1.5m沉砂池1座,3×2×1m沉砂池1座,1000×1000mm生态沟280m。
3)328座有效容积2m3的户用成品化粪池,2座有效容积为12m3的型号为G5-12Q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有效容积为20m3的型号为G7-20Q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3)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工程
 240L公共垃圾桶570只,40L景观公共垃圾桶25只,3m3垃圾斗88座,配套3方钩臂式垃圾车5辆;2m3垃圾箱33座,配套12方压缩式垃圾车1辆;垃圾清扫工具115套。
(3)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程
新建337座有效容积为1.2m3的砖混堆粪池。
工程类别:施工总承包开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期(日历天):300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01月
招标范围:蒙自市苗族村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完成蒙自市十个苗族村寨环境整治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中标价:9576958.81元。
拦标价:10252772.62元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工期(日历天)最后得分排名
云南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576958.81元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30072.611
云南正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634876.24元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30066.172
云南鸿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432370.00元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30065.33
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2018至2018(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云南省生态环境行业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不含临时乙级),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中包含有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项(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4)省外建筑业施工企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5)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无异常。(代理公司查询)
(6)本项目为环保项目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事实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谄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吕云峰 13887382329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师工 1390873997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1388738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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