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DZX-20230605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瓯海区绿化管养一体化服务(梧田街道、三垟街道、瞿溪街道、泽雅镇、潘桥街道、郭溪街道)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
2 | 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行业划分 |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十一、违约责任 | 增加 | (四)乙方中标后采用优于投标车辆品牌及规格参数的车辆,以新换旧、以优换次替换投标车辆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以予以更换。但最终进场车辆(最低配置车辆)必须保证专车专用,只用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中标标项以外与其他街道(乡镇)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一经发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费用从当期服务费从中扣除。累计发现3次以上,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启动退出机制。 (五)乙方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养护工人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变更或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一经发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费用从当期服务费从中扣除。累计发现3次以上,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启动退出机制。 |
4 | 采购文件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三、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 | 7、中标后如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用优于投标车辆品牌、参数的车辆以新换旧、以优换次来替代投标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但最终投入进场的车辆/设备必须只用于本项目,不得在中标标项以外与其他街道(乡镇)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变更车辆/设备或将车辆/设备另用他处。 | 7、中标后如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用优于投标车辆品牌、参数的车辆以新换旧、以优换次来替代投标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但最终投入进场的车辆/设备必须只用于本项目,不得在中标标项以外与其他街道(乡镇)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变更车辆/设备或将车辆/设备另用他处。发现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在中标标项以外与其他街道(乡镇)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相应的车辆/设备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
5 | 采购文件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 、其他要求及说明 | ▲11、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养护工人等不得同时兼任或服务其他标项/街道(乡镇)相关岗位。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必须只用于本项目,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与其他标项/街道(乡镇)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1、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养护工人等不得同时兼任或服务其他标项/街道(乡镇)相关岗位。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相关人员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
6 | 采购文件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三、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职称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情况: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的保安人员具有保安证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保安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养护工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人员配置结构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的要求,有无合理的劳动力投入计划:计划合理完全满足质量要求的得9分;计划较合理比较满足质量要求的得6分;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质量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1、2、3项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人员社保必须为投标单位缴纳或其分公司缴纳均可。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职称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情况: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的保安人员具有保安证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保安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养护工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人员配置结构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的要求,有无合理的劳动力投入计划:计划合理完全满足质量要求的得9分;计划较合理比较满足质量要求的得6分;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质量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六、七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597012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9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13226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2958757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