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融菁[2024]政招-001号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融菁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58591586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鑫融菁[2024]政招-001号
项目名称: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榕财采[2021]52号文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的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方式:供应商应到福建鑫融菁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松山镇五里亭1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598876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融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安魏10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15859158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15859158639
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鑫融菁[2024]政招-001号
项目名称: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预算总价 (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1-1 | 松山镇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80000 | 3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榕财采[2021]52号文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的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方式:供应商应到福建鑫融菁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方星城B区23#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松山镇五里亭1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598876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融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港头镇沁塘村安魏10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15859158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1585915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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