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卫生院各科室仪器设备更换、新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tq2023047
预算金额36.5万元
招标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兴权15772071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卫生院各科室仪器设备更换、新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TQ2023047
(2)项目名称: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卫生院各科室仪器设备更换、新购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5000.00元
(5)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 具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 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 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 ”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7)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具有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许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切实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 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 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1、文件获取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2、文件获取方式: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购买。
3、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14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五、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 人: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851-23168516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红河北路302室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兴权
电 话:15772071151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项目概况: 《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卫生院各科室仪器设备更换、新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9月1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TQ2023047
(2)项目名称: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卫生院各科室仪器设备更换、新购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5000.00元
(5)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 具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 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 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 ”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7)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具有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许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切实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 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 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1、文件获取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2、文件获取方式: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购买。
3、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14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五、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 人: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851-23168516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红河北路302室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贵州天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兴权
电 话:15772071151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栋26楼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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