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88.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业保安服务公司,为长沙县教育局第二片区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服务截止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37885050.00元/三年。
由于本项的聘用保安人数为估算人数,根据相关指导文件规定,保安人员年度费最多不超过60135元/人/年。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保安公司为长沙县教育局第二片区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湘龙街道、北山镇、安沙镇、福临镇、青山铺镇、开慧镇、黄花镇)等单位提供保安约210人(具体结算以实际用人为准)、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保安服务。保安配备的人数根据县教育局实际核定的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根据踏勘情况自行配备各项目实施单位保安人员数量和配置,但人员不得低于采购人要求,踏勘费用自理。
二片区公办中小学 、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序号
所属镇街
学校名称
人员配置要求
1
湘龙街道
 
百熙中学
所有公办中小学 、幼儿园按照县教育局提供的人数标准配备到位,中标人提供不少于210人保安队伍
2
湘龙小学
3
中南小学
4
中南二小
5
龙塘小学
6
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
7
湘润幼儿园
8
昌济小学
9
荣盛幼儿园
10
翘楚棠幼儿园
11
湘龙二小
12
湘龙幼儿园
13
北山镇
 
蒿塘中学
14
石常中学
15
芙蓉学校
16
新云小学
17
合心小学
18
高兴小学
19
青竹小学
20
北山镇中心幼儿园
21
县二中
22
安沙镇
唐田中学
23
杨梓中学
24
时中小学
25
水渡小学
26
唐田小学
27
鼎功小学
28
杨梓小学
29
毛塘小学
30
春建小学
31
安沙小学
32
中心幼儿园
33
金艺幼儿园
34
县三中
35
黄花镇
 
黄花中学
36
回龙中学
37
黄龙小学
38
黄花小学
39
友谊小学
40
华阳小学
41
石峰小学
42
新江小学
43
龙家滩小学
44
回龙小学
45
大路小学
46
鱼塘小学
47
纯塘小学
48
中心幼儿园
49
兴湖幼儿园
50
县特殊教育学校
51
县六中
52
六艺天骄园(自贸)
53
自贸临空实验学校
54
青山铺镇
 
青山铺镇中心幼儿园
55
赛头小学
56
广福小学
57
金山小学
58
青山铺镇中心小学
59
广福中学
60
福临镇
 
福临中学
61
福临镇中心小学
62
开物小学
63
站上小学
64
金坑小学
65
梅林小学
66
福临镇中心幼儿园
67
开慧镇
开慧中学
68
开慧中心小学
69
白沙中心小学
70
开慧小学
71
双华小学
72
大花小学
73
同盟小学
74
板仓幼儿园
75
白沙幼儿园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指定的第二片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湘龙街道、北山镇、安沙镇、福临镇、青山铺镇、开慧镇、黄花镇)。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内容和标准
(一)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2、巡逻服务
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每天校园内巡查不少于10次。
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的护学工作。
4、守卫服务
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学校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5、道路管理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
6、应急事项服务
中标公司应能够在招标单位需要时提供不少于20名保安组成的应急队伍,且能够在1小时内投放到指定区域。(需对该项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7、信息化管理:
7.1、为全力织密长沙县校园安全防控大体系,推进安防建设新升级,确保县教育局安保中心实时监管了解校园安全状况、保安动态和提升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要求投标公司提供安保指挥调度管理系统,需满足功能:①、保安人员精准定位、数据实时监测;②、根据权限可分级、分群组管理保安人员;③、一张图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与终端单个或群组实时视频、语音通讯以及系统下发广播功能;④、终端与平台具备一键报警功能;⑤、系统具备数据统计模块、轨迹呈现、电子栅栏、签到管理等功能;
7.2、投标人要求给保安人员配备信息化工作终端,终端具备定位,对讲,视频实时传输,录音录像,SOS功能,警闪肩灯融合一体的功能。
7.3、保安人员配备的工作终端需对接长沙县教育局平安校园指挥调度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便于统一监管。 
(注: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需提供平台和终端设备进行现场验证测试,须提供承诺书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二)保安服务内容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5、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保安分白班和晚班,白班7:00—18:00,晚班16:30—8:00、11:20—12:00(白班和晚班有重复交叉时间,要求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全部在岗)。
(三)保安服务标准:
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24小时值守;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在校园保安职责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刑事案件发生率为0;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8、对于进出学校车辆放行时凭学校管理部门开具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学校放行时凭学校管理部门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六、保安人员要求
(一)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备案。保安公司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派遣保安员人数不少于相关文件规定人数,保安人员须经县教育局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1. 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证;
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3. 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4. 无违法犯罪记录;
5. 年龄性别身高:男性,身高不能低于165cm,年龄18—45周岁。
6.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7. 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二)上岗形象要求
1、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
2、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每个季节不少于两套。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
3、除特殊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4、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7、严禁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三)保安人员待遇
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保险(五险),保安人员月平均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月/人。(投标人需提交承诺函,中标后未达到此条件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保安装备按公安部校园保安规定配备。中标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及时发放保安人员经费。学校原则不负责提供食宿(值班住房应予保障)和其他的一切费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提供食宿,但应参照其他教职工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要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保安人员在一所学校服务满三年的,原则要求轮换。
七、风险承担
(一)县教育局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标人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负责协调也不承担责任。 
(四)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风险承担条款提交承诺书)
八、服务保障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在长沙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和相应的办公场所,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人数不低于保安总人数的4%,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占保安编制,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中标人承担。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安保指挥调度管理系统,保安人员配备有信息化工作终端,能与县教育局现有平台无缝衔接,并能实现中标公司、县教育局、学校对保安人员的智能化管理。(需对该项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按相关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及定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选择单个或多个片区项目进行投标,但同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取其中一个片区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片区排名均为最高的,按一片区至三片区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其余片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中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附件1)
二、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县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等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
2、付款标准与方式:具体付款金额以中标单价(每人每年的费用)×项目实施后的实际使用保安人数进行计算,结合考核结果按时进行支付,具体执行以合同约定为准。(支付费用前,中标人需按项目所在地政策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否则会导致无法支付服务款项)。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社会保险等。
(四)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规范版本,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最新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有关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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