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高淳监狱日常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淳监狱日常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HSJTJYB@163.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JY-2023-074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日常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评审方式: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其中:【分包1】:2023-2024年度房屋维修(含环境维护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数量:零星
项目范围:
(1)办公、行政用房等公共建筑。
(2)值勤备勤用房、出租的公有住房、已出售公有住房的公用部位。
(3)监舍、厂房及办公设施等。
(4)给排水设施及新建工程室外供水管道的接通等。
(5)辖区道路设施等。
(6)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环境整治。
(7)室内外简单装修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最高折扣率(结算率):85%
特别说明:该分包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单项工程造价2万元以下(不包括2万元)零星工程项目。【标段2】为单项工程造价2万以上、5万以下(不包含5万)零星工程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分包2】:监狱监管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及应急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4万元(最高折扣率/结算率:95%)
维修范围:
1.监狱一道门电动伸缩门
2.监狱二道门车行通道大门、人行通道小门、滚闸和防撞桩
3.监内隔离网及网门(包括但不限于电机、电机控制箱、电机控制钥匙、限位器、齿条、轴轮、闭门器、门铰链、门把手等)
4.监舍门(包括但不限于门体加固、门轨道、电插锁、控制线、中控台、门钥匙等)
5.车间及监房各类门铰链、门锁、把手、闭门器等(包括但不限于防盗门、防火门、不锈钢门、玻璃门等)
6.监内各类窗户及锁
7.其它监管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或预算资金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注:1.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 落实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2: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3:中小企业的划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准。
注4: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请勿参与。
注5: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分包1】建筑业,【分包2】其它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分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和供应商为其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分包2】
(1)供应商须具备采购需求维修内容的作业经验:提供承诺书原件及业绩(至少2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特种作业时须持证上岗,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至少包含低压电工作业(电工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气焊证)和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维护安装拆除作业(高处作业)等证书,并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办理登记和出席谈判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在职员工:须提供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连续三个月的所属法人或组织的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下任意一种:1.社保缴纳证明;2.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3.工资银行流水证明;4.当事人的工商档案材料;5.其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
项目联系人(委托代理人)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固定。如需变更,变更后人员也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有证据证明在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履行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拒绝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人(或组织)参加采购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磋商小组、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将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7)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9)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3.7 其它:
(1)采购人谢绝围串标单位、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围串标单位、挂靠单位响应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参加,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将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响应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2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高淳监狱 交易办(HSJTJYB@163.COM)
方式: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获取:将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到电子邮箱:HSJTJY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预留申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证明。
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参加人员: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持证件、委托授权书和在职职工证明。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其中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3.本项目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分包1】【标段1】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分包2】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元。
5.本项目评审规则根据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执行。
6.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有关本次交易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高淳监狱
地 址: 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分包1 金 超025-57375030 后勤中心
分包1 王 宁025-57375723 狱政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 峻
电 话: 025-57375730
邮 箱: HSJTJYB@163.COM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3年8月17日
江苏省高淳监狱日常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高淳监狱交易办(HSJTJYB@163.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JY-2023-074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日常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评审方式: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其中:【分包1】:2023-2024年度房屋维修(含环境维护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数量:零星
项目范围:
(1)办公、行政用房等公共建筑。
(2)值勤备勤用房、出租的公有住房、已出售公有住房的公用部位。
(3)监舍、厂房及办公设施等。
(4)给排水设施及新建工程室外供水管道的接通等。
(5)辖区道路设施等。
(6)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环境整治。
(7)室内外简单装修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最高折扣率(结算率):85%
特别说明:该分包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单项工程造价2万元以下(不包括2万元)零星工程项目。【标段2】为单项工程造价2万以上、5万以下(不包含5万)零星工程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分包2】:监狱监管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及应急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4万元(最高折扣率/结算率:95%)
维修范围:
1.监狱一道门电动伸缩门
2.监狱二道门车行通道大门、人行通道小门、滚闸和防撞桩
3.监内隔离网及网门(包括但不限于电机、电机控制箱、电机控制钥匙、限位器、齿条、轴轮、闭门器、门铰链、门把手等)
4.监舍门(包括但不限于门体加固、门轨道、电插锁、控制线、中控台、门钥匙等)
5.车间及监房各类门铰链、门锁、把手、闭门器等(包括但不限于防盗门、防火门、不锈钢门、玻璃门等)
6.监内各类窗户及锁
7.其它监管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或预算资金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注:1.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 落实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2: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3:中小企业的划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准。
注4: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请勿参与。
注5: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分包1】建筑业,【分包2】其它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分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和供应商为其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分包2】
(1)供应商须具备采购需求维修内容的作业经验:提供承诺书原件及业绩(至少2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特种作业时须持证上岗,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至少包含低压电工作业(电工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气焊证)和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维护安装拆除作业(高处作业)等证书,并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办理登记和出席谈判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在职员工:须提供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连续三个月的所属法人或组织的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下任意一种:1.社保缴纳证明;2.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3.工资银行流水证明;4.当事人的工商档案材料;5.其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
项目联系人(委托代理人)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固定。如需变更,变更后人员也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有证据证明在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履行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拒绝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人(或组织)参加采购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磋商小组、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将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7)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9)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3.7 其它:
(1)采购人谢绝围串标单位、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围串标单位、挂靠单位响应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参加,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将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响应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2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高淳监狱 交易办(HSJTJYB@163.COM)
方式: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获取:将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到电子邮箱:HSJTJY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预留申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证明。
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参加人员: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持证件、委托授权书和在职职工证明。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江苏省高淳监狱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其中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3.本项目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分包1】【标段1】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分包2】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元。
5.本项目评审规则根据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执行。
6.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有关本次交易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高淳监狱
地 址: 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分包1 金 超025-57375030 后勤中心
分包1 王 宁025-57375723 狱政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 峻
电 话: 025-57375730
邮 箱: HSJTJYB@163.COM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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