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通关代理服务专有协议—20241015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郁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通关代理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浙江宁波LNG项目液化天然气通关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详见技术文件)
(2024.11)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备案证明(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或者“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查询海关公示的企业信息。)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LNG或油品的进出口通关业务申报案例,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10.15)至(2024.10.21)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供应商响应本计划公示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 照。
 
提交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LNG或油品的进出口通关业务申报案例,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B.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影响评审结果。
提交3个网站信誉截图:信誉要求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采办联系人:王郁炜021-22833343  wangyw3@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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