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路 165 号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安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海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琨15376766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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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 165 号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8: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中山路 165 号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0/10 18:30:17
项目名称: 中山路 165 号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165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00000元 工程造价: 4333000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870.53平方米
计划文号: 2306-370202-04-01-553745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安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09076
招标代理单位: 海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37676606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6-370202-04-01-55374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规划建筑面积 870.53 平方米;本项目对中山路 165 号房屋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实施拆除、结构加固、内院及内部改造及安装工程改造等,并完善内部院落景观等工程。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深化方案设计等相关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 870.53平方米 中山路 165 号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4103100 229900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各一名,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2.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2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2 条第 2.1 款和第 3 条要求;联合体中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2 条第 2.2 款和第 3 条的要求;牵头人须由施工成员方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 3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 2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工程除外);
3.2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工程除外);
3.3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工程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6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1-01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609076,邮箱:HZGCZX_QD@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 28 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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