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湖街道关于街区环卫及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清理清运购买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 注册(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 4 年 09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编号: ZLXMGL-CS-FWZB2024025-JT-0116;
2、项目名称: 东湖街道关于街区环卫及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清理清运购买服务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 : 92.5万元;
5、 采购需求: 东湖街道关于街区环卫及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清理清运购买服务, 详见文件
6、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7、 服务 标准: 优质服务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 202 4 年 08 月 23 日上午 8:30起至202 4 年 08 月 29 日下午 1 6 : 00止;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 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
五、 开启
时间: 2024年 09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 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
联系方式:任立军 0431-8254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8号楼309室
联系方式: 王阳 0431-80545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阳
电 话: 0431-80545000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 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省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王爽
复审: 任立军
终审:张艳梅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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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关于街区环卫及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清理清运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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