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0809-2441GDG32003)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41gdg32003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41GDG32003
项目名称: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及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续签事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投标人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或备案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联系方式:020-3567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0-83172166-82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广东质检院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业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20401).zip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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