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峰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效成6736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AGSWZXFGZHD2308116564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2)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为能够实现快速响应服务和特殊紧急情况处理,投标人在辽宁省内需有固定办公和实验场所。(3)、具有辽宁省内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有效《法定计量授权证书》。(4)、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鞍钢无法律、经济纠纷。(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投标。提报资料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3)辽宁省内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法定计量授权证书。(4)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结果复印件并盖公章)。(5)投标方需要提供对本项目出具的《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09时42分至2023年08月22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8月11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AGSWZXFGZHD2308116564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温度自动测量及自动控制应用项目仪表送检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2)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为能够实现快速响应服务和特殊紧急情况处理,投标人在辽宁省内需有固定办公和实验场所。(3)、具有辽宁省内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有效《法定计量授权证书》。(4)、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鞍钢无法律、经济纠纷。(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投标。提报资料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3)辽宁省内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法定计量授权证书。(4)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结果复印件并盖公章)。(5)投标方需要提供对本项目出具的《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09时42分至2023年08月22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59号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杨峰 | 联系人: | 韩效成 |
电话: | 13898039667 | 电话: | 6736775 |
2023年08月11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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