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202306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26794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 8号)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 14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对我校部分学生提供校内午餐的配餐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学校学生午餐集体配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Z20230602
3.项目经费:
(1)资金来源:非财政拨款
(2)A方案 18元/餐,B方案20元/餐
4. 参与午餐配餐学生的参考人数:
年级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备注
一年级
4
180
参考人数指参加该项服务的最多学生数,学生自愿参加。
二年级
4
172
三年级
4
165
四年级
4
165
五年级
4
170
六年级
4
169
七年级
6
288
八年级
6
288
九年级
5
223
合计
41
1820

5.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路径:南山教育在线
6.项目公示日期: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
二、投标人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必须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釆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监督”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合同期间不得更换食品加工经营场所,不可业务外包。
7、集体配餐单位有稳定的供应链渠道,有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原材料溯源清晰、质量可靠,质保期内。采购记录可定期向学校监督机构公开备查。
8、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及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
9、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1、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2、集体配餐单位要采用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不锈钢餐具进行供餐,每次用餐完毕后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配餐品种。
17、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8、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使用食品级PP材质塑封,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
19、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釆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20、集体配餐单位每次供餐对每2个班级配备1名拥有健康证的服务人员,制定服务方案,职责包括负责抬餐、分餐、加餐、回收餐具、清洁等服务;配备1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现场掌控和协调管理。
21、集体配餐单位需针对学生午餐配餐制定整体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
22、供货食材质量情况说明需包括大米、食用油、肉类、家禽、部分蔬菜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其中涉及肉类、禽类产品需注明采用冷鲜肉类型,采用新鲜蔬菜,无农药、重金属残留。
三.餐品采购要求
  一、配餐公司应按18元/餐和20元/餐分别制定对应菜谱,由评委最终确定选用何种方案。
二、两个方案均由以下餐品组成
1、每餐为两荤一青(或一素)一汤(或一奶),每周包含三次水果。每餐荤菜200g,其中肉菜比为7:3;青菜150g;素菜150g,例:番茄炒蛋(蛋与番茄比为1:2);汤指荤汤,350g,汤桶内可见大骨。奶为纯牛奶250ml,配料表只有生牛乳。荤菜每餐可加一次。
2、米饭每份350g,不限量添饭。
3、加餐和加饭均为独立包装,学生按需领取。
4、每周三天提供两荤一青;两天提供两荤一素,其中有一次番茄炒蛋。
5、每周荤菜类可供应猪肉(排骨、红烧肉、肉片、肉丁、肉丝等)、牛肉(红烧牛腩、咖喱牛腩、炒牛肉、水煮牛肉等)、鸡肉(红烧鸡块、香菇蒸鸡、新疆大盘鸡、卤鸡腿、烤鸡腿、土豆焖鸡等)、鱼肉(不明种类鱼不吃)、鸭肉(干烧,仔姜烧、土豆烧、焖鸭等)、油炸食品可供应1-3次(索证索票齐全,不含人工色素),青菜每天更新。
6、食品级不锈钢餐具为4格餐具,食品级PP材质汤碗另配。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餐具样品一套)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持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当年食品量化评级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车辆情况证明(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证明、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服务要求内容中第5-18项的方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图片、食品加工规范流程说明、配餐方式说明、配送清单模板、四周的菜谱及营养搭配说明、加工场所图片、配送方式、配送地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供货食材质量情况、订餐方式、因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配餐紧急处置流程。(说明材料及复印件、图片加盖公章)。
(7)近三年成功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8)现场服务人员(员工合同及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学生午餐集体配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0)餐具样品(不锈钢餐具及食品级PP材质汤碗)
上述投标文件按顺序(1)--(9)顺序装订并密封(目录贴于密封袋背面),第10项贴公司标签,于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学校门卫室并登记。
五.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1.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据本公告第二条第1款,投标公司如果存在相关性,取消投标资格。
2.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由学校组建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学校代表3人和家长代表8人组成,不少于11人的单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教育局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并根据综合评分的总分高低顺序,选出前3名服务商入围。
六.时间要求及投递地址:
1.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 2023年6月8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评标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30(确定入围投标商)
4.标书要求:纸质标书必须密封盖章,投标文件需有一正四副,样品一套投递标书时要签到,不接受网上投标。
5. 投递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珠六路龙珠学校门卫室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学校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26794588
七.其他事项
1.入围服务商弃标而导致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流标的,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入围服务商产生后,由学校代表及家长代表听取现场讲解、实地考察后评议产生学生午餐集体配餐的中标服务商及备用服务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南山区龙珠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学校
2023年6月2日
 
 
龙珠学校学生午餐集体配餐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
配送方式:热链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公司资质
10分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提供当年当年食品量化评级表A级证明。全部提供得10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2
配餐公司单班生产盒饭份数
5分
单班生产份数(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容为准)
评分标准如下:
A.20000份(含)以上得5分;
B.10000份(含)—20000份(不含)得3分;
C.5000份(含)-10000份(不含)得2分;
D.5000份(不含)以下得1分。
3
车辆情况
10分
拟投入的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提供备案证明、行驶证复印件等。提供10辆以上车辆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0分,每减一辆车辆相关证明扣1分,最高分10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4
公司情况及服务方案
40分
符合服务要求内容中第5-18项的方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监督相关图片及说明、原材料控制规范、食品加工规范流程说明、食品仓储规范、物流规范、配餐方式说明、配送清单模板、两种餐标方案的菜谱及营养搭配说明、加工场所图片、配送方式、配送地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餐具洗消规范、供货食材质量管控情况(包括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有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订餐方式、因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配餐紧急处置流程、餐品要求响应。专家根据方案优劣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方案评分如下:
A.方案全部响应并完善的得30-40分;
B.方案部分响应较完善的得20-30分;
C.方案基本响应但不完善的得10-20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成功案例
15分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有5个或以上成功案例的学校合同。提供5个或以上合同得15分,每减1个扣3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6
现场服务方案及力量
15分
投标人需提供现场服务方案及保障服务人员力量,服务人员需有健康证及投标人签订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20个或以上员工证明材料得15分,每减1个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不能提供现场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7
学生午餐集体配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5分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能全覆盖所有流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方案评分如下:
A.方案完善的得5分;
B.方案较完善的得3分;
C.方案基本完善的得2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合计
100分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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