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档案“一体化”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13:16:02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162
二、项目名称:2023年档案“一体化”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13号 | 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2023年档案“一体化”服务管理项目 |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8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冬梅、王洪、张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 534号规定取费标准下浮10%执行,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723210200002724[2023]00463。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6360129。
4.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须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中所述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5.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成交价为:①“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服务”单价:0.28元/页;②“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单价:0.38元/页(折合A4幅面);③“档案保管利用服务”单价:2.3元/件/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0号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7F
联系方式:028-60361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方式:13550123841、15881031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曾先生
电话:13550123841、15881031614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