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琦康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琦康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3200项目名称东莞市琦康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东环路170号建设单位东莞市琦康电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德瑞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由“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砖窑二横路31号三楼”迁建至“广东省东莞市横沥东环路170号。主要从事膜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膜片9.5千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喷胶、自然晾干、热压成型、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厨房炉头上方设置的抽油烟机收集后再经烟管引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点胶、UV固化、扫粉、激光打码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水帘柜废水交给石马河流域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热压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防振措施,合理布局。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10-2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73938通讯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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