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泰安市泰山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黄前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员工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tp-2022-0272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纪明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学恩13325280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7
公告正文

泰安市泰山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黄前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员工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中标公告

    采购合同

    更正事项

    2022-07-18 16:54:42

泰安市泰山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黄前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员工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7-18 16:30:05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东泰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安市泰山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黄前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员工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进场交易编号:JQ-ZC-20220718-02-01

项目编号:JYTP-2022-027

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黄前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员工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位于泰山风景名胜区黄前镇,北辰路以西,规划南环路以北,规划黄前大街以南。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14.62亿元;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员工人身意外险约26人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5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

5.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须为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且具有总公司对其唯一授权);

5.3、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领取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7.4、售价:0元。

7.5、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其他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下午14时00分。

8.2、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山东泰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纪明

联系电话: 15264840615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学恩

联系电话:13325280503

地址:泰安市唐訾路25号

E-mail:shandongjinyue@163.com

传真:0538-6998201

10、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0.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0.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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