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海峰025-87715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亮化照明施工项目BJ-ZM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以“澄行审投〔2021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以“澄交投〔20211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江阴澄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亮化照明施工项目BJ-ZM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道路全长约8.4km,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公路功能进行建设,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约7.4km主线高架、6对落地匝道,并重建黄田港桥,改造沿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等。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亮化照明施工项目BJ-ZM标段招标范围为: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全线桥梁亮化及道路照明系统设备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联调、开通、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提供备件以及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计划工期14个月(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具备交工条件之日为止)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6.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7.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 

9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江阴澄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

 

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人:张、陈

电话:0510-86080089

传真:0510-8608000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杨海峰、王辉

 话:025-87715117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10其他

10.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7715117

10.2《投标报表》的信息来源于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尽快完成信息备案或更新工作。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4若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自带电脑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10.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应采用相应的电子签章代替。

10.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得0分。

10.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文通招标投标交易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补遗书件,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提交文字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 天,提交的文字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10.10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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