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Report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3] 2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路(永方路以西一G524 ) 2.2建设规模:项目为苏州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永方路-G524),全长约6km范围内的道路中侧分带、人行道及道路两侧绿地范围内的景观设计、种植设计、竖向设计、给排水设计、景观照明等内容。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34.4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886001001 | 轨交8号线沿线绿化修复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134.40 | 4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配合其他专业设计审核细化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 四、设计范围:景观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配合等;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4、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5、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00:00至2023年09月18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鑫 | 联 系 人: | 沈燕、余秋夏 | ||||||||
电 话: | 0512-65807015 | 电 话: | 0512-81878081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86860525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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