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清能·清江锦城K1地块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812FJ-620008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1812fj-620008001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语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秋娜027-87237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0
公告正文

【湖北省中心】清能·清江锦城K1地块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812FJ-620008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1-11-18 17:28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清能·清江锦城K1地块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812FJ-62000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12FJ-6200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湾街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核[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四路
建设规模:清江锦城K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5816㎡,总建筑面积32906㎡,由一栋二十二层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23265㎡,包括商业建筑面积4818㎡,办公建筑面积1834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83㎡,地下建筑面积9641㎡。钢龙骨结构及铝板幕墙面积约16000㎡,楼层顶部玻璃幕墙面积约400㎡,雨棚面积约220㎡,空调百叶面积约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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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深化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K1地块外立面规划效果图、墙体logo示意图、K1地块图纸(含幕墙方案设计图纸),完成K1地块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如有)。(2)工程施工: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龙骨及铝板幕墙、楼层顶部玻璃幕墙、雨棚、空调百叶、本项目logo字体等全部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安装、收边收口、检测、工程验收、保洁、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以及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30
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3其他:工期:21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满足以下两项中任何一项视为满足本项目要求: ①承接过1项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幕墙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 ②承接过1项建筑幕墙设计业绩和1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幕墙建筑面积在15000㎡及以上。 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指中标通知书、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幕墙工程施工或幕墙工程设计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有)。其他资料均不能作为业绩证明。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5财务要求: (1)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发生亏损;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相关承诺);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相关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55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曾语思
联系人:
李秋娜、金政宇、潘雨婷
电话:
027-88111766
电话:
027-8723786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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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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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1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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