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4〕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盐池县惠安堡镇林记口子村、萌城村。
2.2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林记口子村项目区
1.梯田工程。
新修水平梯田626.36hm?, 采取机修、一次性修成土坎水平梯田,梯田田块沿等高线布设,按照“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地 埂水平,便于耕作”的原则修筑,田面横向应外高内低,田面纵应保持水平。
土壤改良565.61hm?(8484.13亩),土壤改良主要是对新修梯田除田坎、田埂及田间道路外的净耕地进行机深耕和增施有机肥的措施,有机肥采用商品有机肥,标准为200kg/亩。
2.道路工程
新建生产道路11条,长12.23km,设计路基宽5m,路面宽4m,两侧路肩宽0.5米,路面铺砂砾石路面,砂砾石路面厚10cm,材料为天然砂砾石。
新建田间道路60.89km,路面宽3m,为土质路面。对新修梯田按每亩6m的标准配套建设田间道路。
(二)万家塬村项目区
1.梯田工程
新修水平梯田372.40hm?,采取机修、一次性修成土坎水平梯田,梯田田块沿等高线布设,按照“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地埂水平,便于耕作”的原则修筑,田面横向应外高内低,田面纵 向应保持水平。
土壤改良338.40hm?, 土壤改良主要是对新修梯田除田坎、田 埂及田间道路外的净耕地进行机深耕和增施有机肥的措施,有机 肥采用商品有机肥,标准为200kg/亩。
2.道路工程
新建生产道路4条,长5.87km, 设计路基宽5m, 路面宽.4m, 两侧路肩宽0.5米,路面铺砂砾石路面,砂砾石路面厚10cm,材料为天然砂砾石。
新建田间道路34.25km,路面宽3m,为土质路面。对新修梯田按每亩6m 的标准配套建设田间道路。
3.沟头防护工程
对麦地湾沟头建设土谷坊1座,采用均质碾压土坝,长度45m,高5m,顶宽3m,蓄水能力2880m?/座。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6个标段。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汪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138.96hm?,土壤改良工程126.39hm?,生产道路工程5.35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
李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55.43hm?,宋儿庄片区梯田修筑工程97.35hm?,土壤改良工程134.81hm?,生产道路工程0.99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
贺陡沟片区梯田修筑工程42.62hm?,万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93.8hm?,土壤改良工程122.95hm?,生产道路工程3.6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四标段:
范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41.1hm?,北上片区梯田修筑工程30.66hm?,钱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122.8hm?,土壤改良工程176.8hm?,生产道路工程1.91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五标段:
王下窝片区梯田修筑工程9.46hm?,戴家塬片区梯田修筑工程155.80hm?,土壤改良工程142.08hm?,生产道路工程3.35km,土谷坊修筑一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盐池县2024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
王下窝片区梯田修筑工程220.24hm?,土壤改良工程200.98hm?,生产道路工程2.90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 06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二期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7188588按1号键咨询。
4.5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实际发出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21号
联 系 人:白海玲
电 话:0953-6020110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大酒店七楼
联 系 人:阎云霞
电 话:13289598564、18295315777、0951-5170333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