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以遂国土资函【2016】2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遂国土开整备【2018】9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 |
项目名称 |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金土地村、凉亭沟村、木莲寺村土地整项目监理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金土地村、凉亭沟村、木莲寺村 |
实施时间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通过省级验收+质保期(一年)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0085.2亩 |
建设资金 | 省财政投资 |
其他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
监理1 |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金土地村、凉亭沟村、木莲寺村土地整项目监理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要求近三年(2015年)以来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整理(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②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③本项目班子人员构成总监1名、专监1名、现场监理人员2名及以上,人员管理实行压证管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明细单供评标现场查验),证书在工程主体完工后退还;④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总监证、中级及以上职称;⑤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无业主投诉;⑥评标现场须提供所有证书、证明的原件备查,另须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1份;⑦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交比选保证金,须在汇款单附件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7月0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7月0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居支行
账 号:5002112400065-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21.3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8年07月0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工商局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小区
邮 编:
联 系 人:曾波
联系电话:0825-8381375
传 真:0825-8663606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