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57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5127715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3
公告正文
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发改[2020]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算建设总投资为39572.67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500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7514.96万元、医疗信息化建设费用2133万元、建设期利息1553.76万元、建安工程费20440.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61.92万元,预备费1668.90万元。工程规模及建设投资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0.165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华路长乐大桥旁,南侧为市政道路,北侧为规划市政道路,总建筑面积33992.15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3225.54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10766.6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康复中心、发热门诊大楼以及综合楼。康复中心涵盖康复大厅、康复治疗中心、护理单元等。综合楼涵盖门诊大厅急诊部、住出院收费处、接待室、药房等、医技楼、普通住院病房、手术室、业务用房等。发热门诊大楼涵盖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工程规模及建设投资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3日0时0分至2022年6月8日00时00分。
5.2 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5.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3日11时45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成功投标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盖章)
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34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投资造价分公司采购咨询部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13512771524     
Email:pj3gdgj@163.com 
   
日期:2022年6月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五华县第六人民医院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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