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排水公司VI形象工程(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黔江排水公司VI形象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址:重庆黔江排水有限公司2.2、招标范围:重庆黔江排水有限公司(包含黔江盛黔、新城)门牌、导视牌、灯箱牌等采购制作及安装。必须按照《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VI形象手册》内容要求进行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2、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及安装。2.3、质保期:1年。2.4、本项目由黔江排水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提供三证合一),且须能满足或能覆盖本次采购的相应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鲜章)。3.2投标人在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标识标牌制作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客户证明书、发票等复印件)。3.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年的售后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内所有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5信誉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誉声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1年08月-2021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1年11月 1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3-67502458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13617642402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刘老师、秦老师、陈老师、李老师
电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