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注莲塘项目区工程施工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1gc2023sl1217
预算金额235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注莲塘项目区工程施工标 
项目编号
WH11GC2023SL1217 (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30775号)
标段名称
南陵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注莲塘项目区工程施工标 
标段编号
WH11GC2023SL1217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南陵县籍山路鲁班写字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亮0553-68260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人及电话
胡晨皓153953200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阜阳市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23542053.03 
项目负责人
陈云虎 
证书编号: 皖234191911387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铜陵市环圩干渠防洪治理工程普济圩标段,完工时间:2022年8月11日,3692.5348万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铜陵市环圩干渠防洪治理工程普济圩标段,完工时间:2022年8月11日,3692.5348万元 
2.太和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标,完工时间:2020年8月26日,2168.1314万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鼎源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23519556.69 
项目负责人
陈骁 
证书编号:皖234181904585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淠史杭灌区舒庐干渠庐江段(界牌-秦楼)达标工程施工1标,完工时间:2023年5月29日,4370.62万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濉溪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完工时间:2022年12月20日,3458.43万元
2、繁昌区平铺镇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专项债施工项目(二标段),完工时间:2023年9月5日,2703.01万元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芜马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
23611272.55 
项目负责人
赵庆梅 
证书编号:皖234101184287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安徽省铜陵市普济圩灰河口站改建工程,完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1808.31万元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省铜陵市普济圩灰河口站改建工程,完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1808.31万元
2.宣城市别士桥泵站工程,完工时间:2018年5月20日,约2300万元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唐山燕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河南东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技术负责人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王海斌,萧县永固水库下泄通道抢先治理工程,完工时间:2023年4月20日,2802.17423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王俊,繁昌区平铺镇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专项债施工项目(二标段),完工时间:2023年9月5日,2703.01万元
3.第三中标候选人,方素琴,安徽省铜陵市普济圩灰河口站改建工程,完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1808.31万元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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