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东财采计【2023】100144
预算金额65.8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耳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食堂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邵东财采计【2023】100144



采购人(全称) :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贤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 邵东财采计【2023】100144

(3) 项目内容: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厨房周边附属工程、厨房改造工程及学生宿舍改造工程

(4) 项目负责人: 赵耳顺

(5) 联系电话: 13873932132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658278.48

大写: 陆拾伍万捌仟贰佰柒拾捌元肆角捌分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 付款方式 (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能正常教学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

(3) 乙方完成该项工程移交采购人,经结算审计(财政评审) 完成后 15 天内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

(4) 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 9 1 日,完成日期: 2023 9 30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

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4.合同验收

(1) 验收主体: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

(2) 验收方式: 1、由采购单位负责组建验收小组。凡投标产品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 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成交供应 为确保工按期完工,应分解工期目标制定控制性详细施工进度计划交采购人批准, 交供应商实际没有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进度控制要求,总工期每延长一天将扣减 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天作为对承包人工程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 款的百分之五。

(3) 验收标准: 验收阶段,经采购方及相关部门监督验收不合格的,整改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成交通知书

(4) 响应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9 1

合同订立地点: 邵东市教育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备案单位:邵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同备案时间: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含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设计单位签发和甲方签字认可的变更图纸、实际工作量变更的现场签证(必须附有金额和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和相关会议文件、经甲方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行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四川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建甲级、市政甲级 、电力乙级

联系电话: 17373980707

电子信箱: 36010858@qq.com

通信地址: 成都市武候区武候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2栋1004号

1.1.2.5 设计人:

名称: 邵东市建筑设计院

资质类别和等级: 乙级

联系电话: 07392721226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荷花路140号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文件上要求的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5)、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投标报价书或预算书

(10)、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资料

(11)、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全套完整图纸,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目录为准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作其他用途的使用,或提供、泄漏用于或转给任何第三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邵东市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驻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理工程师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条,发包人负责协调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开工前确保通往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畅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工地临时围墙为界,围墙以外为场外,以内为场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办理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修建权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场内施工道路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免费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承包人应提供便利。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赵耳顺

身份证号: 432501196809100093

职务: 校长

联系电话: 13873932132

电子信箱: 884902848@qq.com

通信地址: 团山镇崇山初级中学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本合同条款中所指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图叁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全部为原件,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0.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并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姓名: 许燕飞

身份证号:431028198902152032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湘243161752932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湘2431617529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湘建安B(2020)0900454

联系电话: 18975727930

电子信箱: 21733353@qq.com

通信地址:邵东市宋家塘街道昭阳路1264号601室

3.2.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本合同条款中所指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严禁违法分包、转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孙育荣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47386

联系电话: 17373980707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施工现场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

(3)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

(4)发包人的其他授权。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同时参照行业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内部及有权相关检验部门验收。

5.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或主要装修材料标准未达到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确定的档次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主要装修材料标准达到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确定的档次时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8 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施工方按规范施工,施工期间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布开工通知后7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文件十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按通用条款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50年以上一遇的气候灾害,以国家气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4材料与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试验与检验

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 /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0.2 变更权

设计变更由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工程现场变更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共同认可,必要时还需征得设计人认可。

发包人对图纸、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变更,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变更要求。

10.4 变更估价

关于清单工程量偏差、工程变更、签证或新增项目估价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 /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新增: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招标,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启动招标工作。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发包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 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 : 按通用条款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1)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出具《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核实的《进度付款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12.4.1付款周期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每月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 70% 支付进度款。

(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 。

(4)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经结算审计(财政评审) 完成后及财政资金到位后30 天内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 97% ;余下 3%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

(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标底范围内工作对应的金额;

(2) 先期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本期应付款金额;

(3)不包含应增加的变更金额;

(4)应按合同工期分期核减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6)根据补充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监管部门的要求达到验收条件后方能进入验收程序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接到发包人离场通知后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每拖延1天按5千元的违约金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且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14.1.1完工结算编制、审查、审定时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4.1.2 完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为:按通用条款约定

向发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

向发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时间:工程已完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使用且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

14.2 结算送审按通用条款约定。

14.3 竣工结算审核:按通用条款约定。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时间和份数:工程质保期满且完工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4份最终结清申请单。

14.4.2竣工结算申请::按通用条款约定。

14.4.3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现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程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3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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