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自动荧光PCR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次)(2024-JQ51-W1001)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8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51-w100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荧光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51-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全自动荧光PCR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2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辽宁省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由中标方支付。)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10万元;

3.最高限价:11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九)、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邮箱领取(zkgslngs@163.com)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lngs@163.com。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正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024-28866626。

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雪、黄波
联系电话:024-23814518
传 真:024-81108270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详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助理
联系电话:0416-45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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