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564.2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zcd2023-034
预算金额564.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涛0912-38362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D2023-034
项目名称: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42,181.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0,180.2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0,180.2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改造主要包括外墙真石漆工程,室内部分房屋中央空调系统及其配套电力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90,180.24
2,890,180.2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合同包2(二标段:派出单位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752,001.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52,001.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派出单位修缮改造主要为北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西沙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4个所队修缮。主要包括进行外墙真石漆、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吊顶更换维修、灯具更换、电路改造、室内涂料更新等内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52,001.22
2,752,001.2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二标段:派出单位业务用房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最近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b);(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a);(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二标段:派出单位业务用房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最近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b);(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a);(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地址:横山区迎宾路横山分局
联系方式:0912-7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B612
联系方式:0912-3836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涛
电话:18691998073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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