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楚雄卷烟厂2023-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楚雄卷烟厂2023-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362030801070154.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 雄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一)复烤生产辅助性工作任务; (002)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二)复烤生产搬运装卸工作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一)复烤生产辅助性工作任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 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 届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
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注:1.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或证明材料及说明,2.年度财务报表应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002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二)复烤生产搬运装卸工作任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 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 届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
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注:1.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或证明材料及说明,2.年度财务报表应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按系统步骤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 唯一途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注:具体“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登录网址及相关系统操作手册请提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4.2投标人选择参 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 文件及相关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 证明文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
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于招标机构联系,文件费开票流程详 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 赵工、李工
电 话: 0871-683389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3-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
标 段 一 名 称:楚 雄 卷 烟 厂 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一)复烤生产辅助性工作任
务;
标 段 二 名 称:楚 雄 卷 烟 厂 2023-
2024烤季复烤加工辅助性工作任务项目(标段二)复烤生产搬运装卸工作
任务。
2.2 项目编号: 2362030801070154.01
2.3 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工作任务分项 | 预估工作量 | 单位 | 备注 |
标段 一 | 生产线铺叶、杂物分拣、成品包装、物资整 理回收、除尘灰(棒)接装、车间设备保洁、标段内生产作业现场清洁及其它临时性相 关工作 | 28500 | 吨 | 在合同服务 期限内,只要 当月未发生 复烤工作任 务即视为非 烤季期间。 |
非烤季期间配合车间设备检修维护及保洁 工作 | 194 | 台套 | ||
非烤季期间地面清洁维护及其它临时性相 关工作 | 22923 | 平方 米 |
临时性片烟提质加工生产工作任务 | 根据云南中烟 公司下达临时 性计划生产 | 吨 | ||
标段二 | 烤季生产期间搬运装卸工作任务 | 28500 | 吨 |
注:
1、本项目采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形式招标。
2、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 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详见 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4 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将满一年前,招标人根据前一年中标人合同履 行情况(验收)进行年度评审,若(验收)评审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验收)评 审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终止合作。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 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 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 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
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注:1.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证 明材料及说明,2.年度财务报表应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按系统步 骤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 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注:具体“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登录网址及相关系统操作手册请提 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4.2投标人选择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 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 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于招标机 构联系,文件费开票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 A10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 络 地址: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络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邮 编: 650233
联 系人: 赵工、李工
联 系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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