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黄桷槽提质改造项目-江景大道及沿线景观风貌整治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编号:201744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津县黄桷槽提质改造项目-江景大道及沿线景观风貌整治第三方检测以盐发改综[2016]108号、盐发改地区[2017]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盐津县黄桷槽提质改造项目-江景大道及沿线景观风貌整治第三方检测
2.2项目概况:盐津县黄桷槽江景大道及沿线景观风貌整治房屋安全鉴定。
2.3招标范围:江景大道及沿线景观风貌整治房屋安全鉴定,约130户。实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工程地点:盐津县黄桷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人不承诺所有项目均能实施,所代理的风险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1)项目贷款的政策性调整,如货币安置、以购代建等安置方式调整导致回迁安置房项目规模发生调整、取消。
(2)招标人对项目分期开发实施所带来项目规模调整的风险。
(3)招标人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地块签订检测合同。
2.6检测鉴定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备检测鉴定条件),包括结构检测、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相关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范围需包括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沉降变形观测、钢结构检测及房屋鉴定)。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若为201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提供自成立年份至今)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2个以上(含2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安全鉴(评)定业绩,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另需提供2016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检测鉴(评)定报告2份。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及检测上岗证,同时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安全鉴(评)定业绩,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所提供的中介服务严重违反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形;未出现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行为。无因投标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已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及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机构应在相关机构备案;省外企业已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及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资质的省外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执业人员应在相关机构备案,具有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限定范围内从事第三方检测鉴定评价服务。
3.8 联合体: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以上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 08 月 04 日至2017年 08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含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招标人开具投标资格认定书、省外企业还需携带云南省外基本信息登记证明材料或入滇备案证等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须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04日9:00时至2017年08月20日23:59时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运行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需按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双轨运行(即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各投标人需在完成现场报名后登陆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完成注册及报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30 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889 投标保证金金额1.6万元
备注:
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 年 09 月 05 日下午14:00 — 下午14:30 ,递交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6.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 09 月 05 日下午14:30。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如不一致则以电子版为准,由此带来的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ynggzyxx.gov.cn)、云南省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津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迁
电话:(0870)6636800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铂金大道羊肠新村别墅47栋2号
联 系 人:周颖 18214552708
电 话:(0871)66247349
传 真:(0871)662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