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佳妮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惠恩1380870190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9
公告正文
宜良依云溪谷养老养生开发项目剩余可售物业销售渠道拓客、分销居间服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宜良依云溪谷养老养生开发项目剩余可售物业销售渠道拓客、分销居间服务571f3757-e3ac-4a3a-864d-329d8d6bc4c0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571f3757-e3ac-4a3a-864d-329d8d6bc4c0
建设规模:150000平方米571f3757-e3ac-4a3a-864d-329d8d6bc4c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4-28 09:26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刘佳妮
办公电话:0871-631034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施惠恩
办公电话:13808701904移动电话:138087019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ZH530100202200001049001
标段名称:宜良依云溪谷养老养生开发项目剩余可售物业销售渠道拓客、分销居间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5-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5-19 09:30
开标地点:宜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3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范围为宜良依云溪谷养老养生开发项目剩余独栋17套、双拼65套、联排121套、合院1套及部分商铺剩余物业(以实际剩余物业为准)市场全渠道营销独家服务商,为项目提供渠道整合、渠道管理维护、客户引流及外场拓客等服务,并实质性提升案场客户到访量。2、渠道营销服务工作范围为:(1)负责本项目各类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并提出专业化建议,提供给我方作为决策依据,同时委派渠道分销团队至现场进行日常管理、拓客分销、技术分析、策略制定与各类业务咨询。(2)负责项目的渠道资源整合,完成每月新渠道开拓的指标,通过整合包括但不限于昆明市区域内房地产市场资源进行本项目渠道推广、带客、分销与销售现场成交转化等工作,在指定的销售周期内完成既定的物业产品成交数量并对购房者进行销售居间服务。(3)负责站在项目全局角度,完成渠道营销推广方案拟定与执行,配合我司销售现场营销代理公司进行客户接待与成交转化工作。(4)建立渠道销售流程、报备流程和运作规范,全流程表单依据,对第三方分销平台的订单核对、结算及回款等相关工作。(5)组织市场活动或促销行动,对各种合作渠道的营销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和推动渠道销售与渠道合作者关系。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注:①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②成立不足12个月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评审小组审核,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其他要求: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4.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以及昆明市政务服务局的相关通知。4.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5-1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4-27.docx2022-04-27 18:14: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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