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qt2024000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大学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022-2740755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洋022-843138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烜 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渤轻党校 B 座 102 室)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QT202400071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遴选 数量预算(万 元)服务期 限服务 地点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基本概 况/用途
天津大学卫津路 校区危险废物处 置服务采购项目化工产品 废弃物治 理服务190自合同 签订之 日起 1 年。天津 大学 卫津 路校 区本项目需对天 津大学卫津路 校区实验室产 生的危险废物 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 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 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 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 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渤轻党校 B 座 102 室)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渤轻党校 B 座 102 室)获取。 (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 xuanfuzhaobiao@163.com 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 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 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 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 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渤轻党校 B 座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渤轻党校 B 座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8000 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在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保函须提交原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并换取接收凭 证)。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 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 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 致) 汇款信息: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102110083025 账号:0302041019100059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李老师(招标办),022-2740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 52 号 联系方式:刘洋 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话:022-84313819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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