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谟县纳坝水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12.5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贵州省水投能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望谟分公司的委托,对望谟县纳坝水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620240006BS001001
标段(包)名称:望谟县纳坝水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省水投能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望谟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24-11-21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润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92.27 | 报价: | 投标总价6125300.00元,单价为2.17元/Wp。其中:设备购置费:3732600.00元;建安工程费:1693500.00元;暂列金: 300000.00元;其他费用:399200.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233000.00元,接入系统费:800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电力行业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周祎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3201309381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贵州润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贵州奥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国开投西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8.45 | 报价: | 投标总价:5914200.00元,单价2.09元/Wp。(其中:设备购置费:3721100.00元;建安工程费:1652300.00元;暂列金: 300000.00元;其他费用:240800.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23000.00元,接入系统费:500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电力行业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唐永盛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7201807012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国开投西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5.7 | 报价: | 投标总价:6210000.00元,单价为2.20元/Wp。(其中:设备购置费:3735300.00元;建安工程费:1696900.00元;暂列金:300000.00元;其他费用:477800.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232000.00元,接入系统费:790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电力行业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袁勇军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6201719870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恒源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风力发电)专业乙级 |
公 示 期: 2024-11-25至2024-11-2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投诉电话: 15117380952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