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黄大线(黄冈侧)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85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1〕8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黄大线(黄冈侧)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询比,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黄大线”)线路起点位于黄州区陈策楼镇六庙村的黄冈接收站,途经黄州、鄂州、大冶,至大冶市陈贵镇的大冶陈贵接收站结束。“黄大线”全线长度为80.26公里,其中黄冈段长度为17.8公里,鄂州段长度为26.4公里,大冶段长度为33.3公里,长江穿越段2.7公里。全线共设有黄冈接收站、黄州分输站、鄂州分输站、大冶金山店分输站4座输气站场,以及燕矶阀室、碧石阀室、还地桥阀室3座分输阀室,管道材质为X60,管径为Φ610,设计压力6.3Mpa,运行压力4.0Mpa左右,年设计输气量为4×108Nm3。
因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黄大线管线进行迁改,迁改段管道位于黄冈接收站和黄州分输站之间,距离黄冈接收站约15.8km,距离黄州分输站约2km。迁改起点位于A01(3369620.48 ,Y= 498636.8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5°);迁改终点位于A06(X= 3368610.33 ,Y= 498783.28)。管道交叉处里程在鄂黄第二过江通道K13+690处。新建管道水平长度1132m,管道实长约1200m,管径610mm,设计压力6.3Mpa。
2.2询比范围
询比范围: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黄大线(黄冈侧)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GXQGJL-1标段。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移交产权单位之日止。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7月,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附录。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在所投标段下载询比文件,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采购代理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后向申请人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
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同时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期间应做好疫情期间的自身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询比相关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2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7786380609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7-83608053
传 真:027-8360077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GXQGJ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GXQGJL-1 |
近5年完成过1项新建或迁改天然气管道施工监理业绩(设计压力≧6.3MPa)。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GXQGJL-1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GXQGJL-1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具有化工石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申请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申请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