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CG-DY-2022004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支取业务)及核心业务系统技术人员驻点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一新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西路宝文大厦A座
成交金额:41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总体要求 |
本项目 |
1.、项目完工时间要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提取业务对接)建设内容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2、质保期: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提取业务对接) 建设内容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限:叁年。 质保期内,中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维护、错误修正等服务工作。对造成业务工作停业的故障,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0分钟内响应,如故障现场技术工程师或远程协助无法解决,中标方需安排资深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现场,直到故障排除,恢复正常运行。3、中标方应保证本项目建设能与采购人现使用的核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确保现行系统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现有核心业务系统的改造,相关改造费用和对接费用包含在此次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4、质保期内中标方因本项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5、投标时,应提供本项目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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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完工时间要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提取业务对接)建设内容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 质保期: 接入长三角 “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提取业务对接) 建设内容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限:叁年。 质保期内,我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维护、错误修正等服务工作。对造成业务工作停业的故障,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的30分钟内响应,如故障现场技术工程师或远程协助无法解决,我方安排资深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现场,直到故障排除,恢复正常运行。3、我方保证本项目建设能与采购人现使用的核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确保现行系统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现有核心业务系统的改造,相关改造费用和对接费用包含在此次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4、质保期内因本项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我方承担。5、投标时,提供本项目建设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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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接入长三角 “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提取业务对接) |
根据 《关于印发2021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 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1]24号)的要求,切实满足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求,对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1]24号)的要求,切实满足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求,对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购 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设内容:一、缴存地校验人员信息接口;筛选出当地的申请人信息,并验证返回该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二、缴存地核验信息反馈提取金额接口;1、对户籍地进行判断;2、根据本地政策自动计算最高额度;3、判断距前次提取间隔未满一年是否允许异地提取;4、判断账户冻结状态是否允许异地提取;5、判断账户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的是否允许异地提取;6、判断购房合同超过一年的是否允许异地提取;7、判断本人及配偶名下有本中心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允许异地提取;8、判断申请人或配偶是否存在多个账户;9、判断房屋用途是否为住宅和70年产权公寓;10、当夫妻双方都提取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支取限制;11、根据当地政策判断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额度与合计提取额度。三、缴存地接收全部信息接口; 筛选出当地的申请人信息和当地需要的产证合同发票信息及提取金额后进行审核。四、缴存地返回提取结果信息接口;将最终审核结果通过该接口返回长三角平台。 五、与省数据资源局和上海公积金中心联调; 六、上线前大数据的核验; 七、核心业务系统改造; 核心业务系统改造内容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支取和购买二手房支取) |
三年 |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1]24号)的要求,切实满足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求,对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设内容包括:一、缴存地校验人员信息接口;筛选出当地的申请人信息,并验证返回该申请人的相关信 息。二、缴存地核验信息反馈提取金额接口;1、对户籍地进行判断;2、根据本地政策自动计算最高额度;3、判断距前次提取间隔未满一年是否允许异地提取;4、判断账户冻结状态是否 允许异地提取;5、判断账户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的是否允许异地提取;6、判断购房合同超过一年的是否允许异地提取;7、判断本人及配偶名下有本中心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允许异地提取;8、判断申请人或配偶是否存在多个账户;9、判断房屋用途是否为住宅和70年产权公寓;10、当夫妻双方都提取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支取限制;11、根据当地政策判断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额度与合计提取额度。三、缴存地接收全部信息接口; 筛选出当地的申请人信息和当地需要的产证合同发票信息及提取金额后进行审核。四、缴存地返回提取结果信息接口;将最终审核结果通过该接口返回长三角平台。 五、与省数据资源局和上海公积金中心联调; 六、上线前大数据的核验; 七、核心业务系统改造; 核心业务系统改造内容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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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驻点运维服务 |
为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的可靠与稳定, 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需求驻点运维服务 |
为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的可靠与稳定,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需求驻点运维服务。一、主要运维范围:1、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中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档案、统计等内容。2、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网厅(个人及单位)、皖事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掌上网厅)、自助终端、住建部小程序和综合管理系统等内容。3、其他由成交人参与开发建设的相关信息系统及模块。 二、驻点人员要求: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2、熟悉我中心各项公积金业务流程、熟悉公积金系统/平台。 三、驻点服务期限 期限:1年,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
一年, 2022年 12月18 日至 2023年 12月17 日 |
为保障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的可靠与稳定,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需求。一、运维范围包括:1、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中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档案、统计等内容。2、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网厅(个人及单位)、皖事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掌上网厅)、自助终端、住建部小程序和综合管理系统等内容。3、其他由成交人参与开发建设的相关信息系统及模块。 二、驻点人员: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2、熟悉中心各项公积金业务流程、熟悉公积金系统/平台。 三、驻点服务期限 期限:1年,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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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凡波、操长征、包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3楼、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563-3032339、0563-2616616、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63-303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563-2616616、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王工
电话:0563-3032339、0563-2616616、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购房支取业务)及核心业务系统技术人员驻点运维服务项目 定稿.zip
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