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凰熙岸南侧地块及“073”地块配套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程—“073”地块7条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金额
284.2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6095
预算金额284.25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中交新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84.25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浩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设计][大连市·甘井子区]凤凰熙岸南侧地块及“073”地块配套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程—“073”地块7条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中标通知书
凤凰熙岸南侧地块及“073”地块配套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程—“073”地块7条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6095 | 工程名称 | 凤凰熙岸南侧地块及“073”地块配套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程—“073”地块7条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6095001001 | 标段名称 | 凤凰熙岸南侧地块及“073”地块配套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程—“073”地块7条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中交新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0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南片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王浩 | 道路与桥梁工程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2141199 | 2842509.000000元 | 6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94.7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浩 | 荆友璋 | |||||||||||||
注册资格 | 道路与桥梁工程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141199 | 1428200006 | |||||||||||||
投标报价 | 2842509.000000元 | 27924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75 | 77.3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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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2842509元。其中勘察投标报价:82528元;设计投标报价:2759981元,设计费率:1.71%。勘察项目负责人:孙志民,勘察项目负责人级别: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182200304。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2792400元。其中勘察投标报价:64500元;设计投标报价:2727900元,设计费率:1.69%。勘察项目负责人:林杰豹,勘察项目负责人级别: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113100424。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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