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049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4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红寺堡片区的采购需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0494 | 项目名称: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4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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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二标段 红寺堡片区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报价方式: | 费率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1年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各公路养护站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甲方每月报账日前提供发票、清单等资料,甲方在10日内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正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一般性维修项目质量保质期统一为6个月,特殊维修项目质量保证期服从行业相关规定。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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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红寺堡片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为红寺堡、同心和预旺公路养护站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 1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标的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必须按供应商提交的保养维修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必须对采购人维修车辆实行电脑建档管理。要通过计算机对车辆的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状况、车辆检测记录等)、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并对不同车型、不同使用年限的车辆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维护、保养建议。 3.实行全天候 24 小时无假日全方位的急修、救助、咨询等服务,开通 24 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施救电话、投诉电话。 4.若送修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无法送至修理厂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故障地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车送厂维修。 5.采购人有权对《固化清单中》中未列配件、工时进行市场调查,成交供应商结算工时费不应超过采购人市场调查平均价。 6.成交供应商必须要保证厂家配件价格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对该价格进行市场调查,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 7.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正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一般性维修项目质量保质期统一为6个月,特殊维修项目质量保证期服从行业相关规定。 8.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使用单位的确认。 9.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维修费用的平稳性,一般情况下维修工时费、配件费用不变。遇重大价格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配件价格如上下浮动超过 10%则应提前一周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规划信息科进行报备,双方协商后再行定价。 10.成交供应商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即: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自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1.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返修,工时费全免,重复使用的配件免费,其他配件另算。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 5%以内。 1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送修单位提高汽车维修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过 5 天、全车大修不超过 15 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13.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假冒伪劣、虚报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4.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服务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在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车辆定点维修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告诫无效时,终止与其签订的维修协议。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保修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弄虚作假、虚构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的; 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的; 擅自提高车辆维修价格的; 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年内被有效投诉 2 次以上的; 拒绝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监督检查的; 未按协议签订的服务承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 合同执行期间,被行业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定点维修协议事项的。 工时费及配件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 1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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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为吴忠分中心红寺堡站、同心站和预旺站车辆及大中型养护工程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履约保证金
0元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车辆依据《维修意见单》提供维修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送修车辆优先安排,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接车。 3.甲方有义务要求送修人员遵守乙方的现场作业规定。 4.甲方对修复后的车辆进行验收、试车、合格后,办理签字出厂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价依据市场行情进行修正。 6.甲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结算修理费。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标准实行质量保证,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对甲方维修车辆实行电脑建档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随时提供车辆的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状况、车辆检测记录等)、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材料,乙方应定期对不同车型、不同使用年限的车辆有针对性地向甲方书面提出合理的维护、保养建议。 3.实行全天候24小时无假日全方位的急修、救助、咨询等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施救电话、投诉电话。 4.若送修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送至修理厂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故障地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乙方应负责将车送厂维修(其中拖车费用按市场价收取)。 5.甲方如需要乙方上门检测车辆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6.乙方无条件对甲方的送修车辆按委托的项目进行维修,并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原厂生产或原厂指定配套厂商生产的配件,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甲方车管负责人的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返修,工时费全免,重复使用的配件免费,其他配件另算(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甲方承担)。 7.乙方在进行维修服务时,换下的零配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并按甲方要求处理。 8.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委托的项目和核定费用实施维修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的费用。 9.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 10.乙方承修的各种车辆,经甲方送修人员和乙方质检员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字,方可出厂交付使用。 1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假冒伪劣、虚报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为甲方送检单位维修车辆或者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的。 2.保修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弄虚作假、虚报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的。 4.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未按服务承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 7.3次以上工时费及配件费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8.乙方以旧件充新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定点维修协议事项的。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若在下个年度甲方未确定维修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为其服务,直至下个年度甲方确定维修厂后,终止合同。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车辆送修后由定点维修单位填写《维修意见单》,各公路养护站根据《维修意见单》填写《维修申请单》,同一车辆设备产生的维修项目,只填写一张维修申请单,维修总金额3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各公路养护站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审核,3000元(含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规划信息科审核、公路养护科复核会签、规划信息科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10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公路养护站申请,经规划信息科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提请分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维修结束后修理厂出具《维修结算表》(格式不做统一要求),由各公路养护站提车人员对维修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红寺堡、预旺和同心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维修保养费按固化清单单价乘以综合优惠率计算,固化清单中未列项目费用由甲乙双方遵循市场价协商确定;经过竞争性磋商评审本项目综合优惠率为 %。 本合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甲方规定的报账日前提供《维修意见单》、《维修申请单》、《结算单》、《结算汇总表》和发票,甲方每月在接收到报账材料15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汽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或两万公里;汽车二级维护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零件、修理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质保期重新计算。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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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20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磋商报价=(1-综合优惠率) 例:综合优惠率为3%,则投标报价为1-0.03=0.97(以小数形式填写)。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例如: 投标单位A综合优惠率3%,得分=〔(1-3%)/(1-3%)〕×20=20分 投标单位B综合优惠率2%,得分=〔(1-3%)/(1-2%)〕×30=19.79分 供应商中标后,按综合优惠率,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折扣。) |
2 | 综合实力 | 25 | 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场所照片,设备清单及照片,有经营场所,场所内配套设施完整齐全,有相应的区域划分,检测设备齐全先进,维修工艺流程先进,有各种专业维修人员,能满足各种车型车辆维修的得 25 分;有经营场所,有检测维修设施设备,能够满足车辆维修需求,有基本专业维修人员的得 20分;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基本的检测设备和维修人员,可以满足大部分车辆车型维修的得 15 分;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基本的检测设备和维修人员,可以满足一半以上车辆车型维修的得 10 分;仅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综合实力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所提供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场所照片,设备清单及照片。)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15 |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其中包含有序科学的计划安排,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有效措施的得 15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周详,有正常操作流程和服务措施的得 12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有缺漏的得 6分;仅提供简单的质量保证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4 | 人员配备(人员要求应以最新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 10 | 1.管理负责人:具有车辆、机械、电器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5 年以上得 2 分,3 年以上得2 分,其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车辆、机械、维修等专业技能,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维修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人员,至少各配备两人以上,配备人员具备所维修的专业证书,得 4分,否则不得分。 4.检验人员:车辆维修进厂、过程、竣工检验,必须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并至少配备两名质检员,配备人员需具备质检员证,可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 |
5 | 类似业绩 | 5 | 近三年内每有一项类似维修业绩的得 1分,加满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盖章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10 | 针对此次定点车辆维修的特点,根据修理厂自身特长,提出详细服务方案及具体措施包括拖车流程、救援方案、接车服务、维修保养计划、结算便捷的得 10分;提出的服务方案详尽,有具体措施、流程和计划的得 8 分;提出的服务方案周详,有简单措施的得6分;服务方案和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分;仅提供简单服务方案内容的得 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的不得分。 |
7 | 服务响应措施 | 15 | 响应供应商提供服务响应措施方案,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 时,能够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响应,且能够自觉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得15分;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及时响应,且能够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12分;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在 24 小时内响应,且能够自觉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得9分;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在 48 小时内响应,且能够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现场管理的得 6分;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超过48小时响应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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