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金额
37.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x(zzq)20240801-052
预算金额37.7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树青0951-59263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玲0951-89349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01日 18: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8: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预算金额¥37.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王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0951-8934987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树青 0951-592636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玲、王丹丹 0951-8934987
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ZZQ)20240801-05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年)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盘点及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37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Q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回执单发送到744792624@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方式:万树青 0951-59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陈玲、王丹丹 0951-893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王丹丹

电 话:  0951-893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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