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腾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5
公告正文
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
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以下简称10kV临时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项目业主为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齐大山街道办;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
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10KV临时供电工程包括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供电工程。其中2#回风井、南风井供电工程同杆架设,为双回路,南风井电源T接自2#回风井转角杆,采用架空方式;浅地下选厂同杆双回路架设,采用架空方式;3#胶带斜井电源T接自浅地下选厂终端杆,采用单回电缆地埋敷设方式。供电电源均引自鞍山五矿现有厂区10kV配电室双回路电源出线。
注:3#胶带斜井路由采用半山坡埋地电缆敷设,投标单位应勘测现场,合理估计施工措施及人工成本及工期要求;南风井路由为沿河岸敷设,南风井路由杆位占地由甲方承担,施工占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占地,进场道路占地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合理估计进场线路及运输措施及沿线施工占地等成本;以上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具体内容为:
一、设计:《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设计。
二、主要施工内容:
1.厂区线路及2#回风井部分
拆除原副井电源出线电缆,新敷电缆ZCYJLV22-3*240 *2条总计200米;4回主线路出线引自10KV配电室,电缆(ZCYJLV22-3*240 *4条)经地埋上15m钢管杆杆架空,至华冶料场东5#道路附近,再采用15m水泥杆架空分支2#回风井方向、浅地下选厂方向支线,两支线均为同杆双回路。其中2#回风井电源至该井场区附近。
2.浅地下选厂部分
电源引自主架空分支线路点,采用15m水泥杆架空至浅地下选厂场区附近。
3.3#胶带斜井部分
电源引自浅地下选厂分支杆,直埋敷设电缆ZCYJLV22-10-3*240 至3#胶带斜井附近,再组立12米水泥电杆1根(电缆上杆),杆上安装智能负荷开关1台。
4.南风井部分
电源引自2#回风井转角杆,采用15m水泥杆沿河架空(或路)至南风井场区附近。
三、送电验收:具备送电条件,并完成鞍山当地供电公司送电验收工作,送电至杆上。并承担送电前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费用。
注意:承包人应实地踏勘并核实工程量,对工程量差异负责,本次招标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附表。
2.3计划工期:
1.厂区线路及2#回风井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7月30日开工, 2023年9月10 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2日历天
2.浅地下选厂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8月15日开工, 2023年9月30日前验收通过,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7日历天
3.3#胶带斜井及主厂房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8月10日开工, 2023年9月25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7日历天
4.南风井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9月30日开工, 2023年11月10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取得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在有效期内),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在有效期内);
3.3.3 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3.3.4 安全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质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或在建的1个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须是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inmetals.com.cn)中注册准入的供应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5:00。
4.2地点: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深峪路330号)3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公对公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以及转账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715 9 00,地点为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深峪路330号)309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inmetals.com.cn)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前10分钟完成线上签到。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inmetals.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深峪路330号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309
联 系 人: 周腾蛟、申丽娟
电 话:18119606335、13188038945
电子邮箱:zhoutj@minmetals.com.cnljshen@minmetal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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