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2018智能制造园(项目名称)3#厂房新建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18智能制造园(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惠山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山发改备(2018)873号 惠山发改备[2018]8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 工程规模: 3号厂房总面积28796.27㎡,主体四层局部五层,建筑高度23.1米。最大单跨跨度8.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8796.27㎡。(房屋建筑总承包),具体包括:(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计划监理期限: 41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5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具体包括:(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
(2)项目总监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投标总监以总监身份在无锡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无锡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
(3)/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4日 9:30 时至2020年01月19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2月2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政和大道209号6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佳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588号17号楼101室(城铁惠山站区) | 地 址: | 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3三楼北侧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孙部长 | 联 系 人: | 刘工 | ||||||
电 话: | 83391618 | 电 话: | 0510-82810100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281180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58483587@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