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15.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0573-85806165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先生0573-851261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港城邻里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城邻里汇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24>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市虎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虎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港城邻里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215.8300万元,工程概算9215.8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414.8600 万元,建设规模:本 项目主要包括商务办公楼和停车楼,同步建设绿化、道路、雨污水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约9410.9平方米(约14.1亩),总建筑面积约14889.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750.41㎡,地下室面积约138.94㎡(含消防水池构筑物一座)。商 务办公楼为地上4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18.90m(室外地坪至屋面的建筑女儿墙顶面)。停车楼为地上2层,建筑高 度7.70m(室外地坪至屋面的建筑女儿墙顶面)。配套建设室外照明、给排水、综合布线、绿化景观、道路场地等室外工程,建设地 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凤舞路西侧,港城路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港城邻里汇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 计(含第三方服务等)、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 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配电房供电设备、天然气、通信、商务办公楼出租部分的二次装修及空调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但纳入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 收取配合、服务费。 本次招标控制价 4010.3622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330日历天)。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 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 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 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 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 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 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人数符合人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 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 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上述条款3.12-3.14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 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虎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龙吟路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573-85806165电话:0573-85126112 邮箱:/ 邮箱:391373147@qq.com
邮箱:/ 邮箱:391373147@qq.com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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